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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建築再利用精神延續之初探--以台南州廳為例

 

The Study of Spirit Continues on Old Buildings Reuse--

of Tainan's Old City Hall Building

 

李宸羽*  楊裕富**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空間設計系碩士班研究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空間設計系副教授

 

 

中文摘要

 隨著時代和觀念的演進,閒置空間再利用逐漸成了大家所重視的課題和領域。而這樣的議題在現今的台灣並不少見,從台中市役所到福興穀倉,都是相當具知名度的再利用個案,雖然用的是不同的手法,卻同樣是希望透過再利用來詮釋舊

有空間的新價值與意義。

    本文中將探討關於舊建築透過再利用的手法後,設計師新置入的元素對於空間的衝擊,帶出的新體認與感受,相較於原先最初空間想法的延續,建築精神保存的議題做研究。文中將以台南州廳為例,從建築格局、設計語彙和手法等角度,藉由這些不同面向的切入進行分析探討,提出一深入的體認與看法。

 

關鍵詞舊建築、再利用、延續、空間精神、台南州廳

 

 

Abstract

Along with time and idea evolution, old building reuse to become the topic and realm that the public values gradually. The kind of subject is a lot of in Taiwan in nowadays, for example, city hall in Taichung or granary in Fu-Shin also are well-known cases of reusing. Although what to use is a different skill, similarly hope through reuse to make new value and meaning of explaining on the old

space.

In the article, will inquire into concerning old building through reuse, the new-designed element of designer for space of impact, take out new realize and feeling, compare with at first continuing of space viewpoint, with the subject of the conservancy of the building spirit. This text will take state hall in Tainan as an example, from building structure and form, design glossary, building theories etc. , by these different face to analyze and study, put forth thoroughly realizing and viewpoint.

 

Keywords:Old buildings, Reuse,

Continue, Space spirit, Tainan's Old City Hall Building

 

一、 前言

 相較於社會快速發展而興建的建物,舊建築反而有著更深厚的回憶在人們的腦海之中。也正因其歷史價值,讓越來越多建築被指定為古蹟和歷史建築。不過得到保存同時卻也相對產生了許多閒置空間,為因應此情況政府開始推動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政策,主要就是希望除了可以喚起地方過往的記憶之外,更活化那些快被現代洪流沖走的場所,進而隨之發展出了許多不同的手法和形態,試著賦予舊空間新的生命與意義。

 

 

二、動機與目的

    近年來,無論是民間或政府都相當積極從事舊建築再利用的議題,尤其是處理那些在台灣中佔有相當重要歷史地位的官署建築、公共建物和產業遺址等。然而上述空間最大的價值在於其表達出了當時的美學甚至是崇高的政經地位意涵,但這些精神卻有不少在現今再利用的過程中一點一滴的快速流失,故因此引起本文急欲深入探究之動機。

 本研究主要會透過台南州廳這個現存案例的分析,來論證舊建築原先想傳遞的精神是可以在新思維的詮釋中得到適當的延續。藉由這樣探討與結論,進而提出對於往後相關的設計議題可參考之方向與建議。

 

 

三、文獻回顧

3-1 歷史沿革

    日治初期,台南縣廳設於原清朝台灣巡道按察使之巡道署〈今永福國小現址〉,而於明治43年〈1910年〉時,台南廳長松木茂俊公文上陳總統府,請建新台南廳舍,最後並由位於幸町的台灣銀行宿舍的第二後補地雀屏中選,成為新廳舍的所在。並於大正二年〈1913〉年十月十一日上樑,大正五年〈1916年〉正式啟用,即為今日之臺南市政府。建築曾於二次世界大戰之時,遭受到盟軍猛烈轟炸,嚴重毀損,光復後歷經多次翻修。就建築史而言,此建築是台灣當時幾個廳舍中之代表作品之一,其他同類建築尚有台北廳舍〈今監察院〉及台中廳舍〈今台中市政府〉。大正九年〈1920年〉全台地方官制大變革,原台南廳改制為台南州,原台南廳舍改稱為「台南州廳」。

    戰後初期,台南州廳曾閒置數年,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空軍供應司令部從上海遷至台南,並於修繕此建築後進駐使用。直至民國五十八年〈1969年〉台南市政府將之收回,改為台南市政府。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台南市政府遷至五期重劃區,於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市政府無償提供給國立文化資產保存中心使用後,於民國九十二年以台灣文學館的新風貌啟用。

 

 

 圖1  1930年台南州廳外觀

 圖2  空軍供應司令部時期外觀

 

3-2 設計建築師簡介

    森山松之助〈1869-1949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工科大學造家學科〈今東京大學建築科之前身〉,師承英籍教授康德〈Josiah Conder〉,為台灣日治時期深具影響力的建築師之一。

    森山松之助擔任台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營繕課建築技師期間,主持多棟臺灣官方建築的設計規劃,引進了較為華麗的建築風格,將台灣的西洋式建築推向新的高峰,部分作品至今尚存,皆為台灣相當重要的文化資產。除了台南州廳之外,亦設計台灣總督府〈今總統府〉、台北州廳〈今監察院〉、台中州廳〈今台中市政府〉等。由日治明治末年到大正時期,日本對台灣在統治上最具象徵意義的官制建築,諸多出自森山的設計,可說是這段期間最具代表性的官方建築師之一。

 

3-3 建築風格概述

    此建築就式樣而言,應屬馬薩式樣,整棟建築之造型構成分為三段,除屋頂外基座高約一米,第二層則混有磚牆,處理較為細緻。共有十二根托次坎柱式柱子分四組組成,柱子之類別為圓柱、方柱及方壁柱三種,前排兩組為成對圓柱與方柱構成一組立於基座上,後排兩組則轉變為成對方壁柱和圓柱構成,頗富變化。陽台之上為正面之主山牆,由左、右兩對兩層樓高之變形愛奧尼克柱強而有力的撐起楣樑。此兩對四根柱子則有明顯的收分處理。山牆內有圓拱與對柱跨越兩層樓部份與閣樓,並且有拱心石,山牆之下原有勳章飾。閣樓之開口部為利用拱圈成形,由兩根牛腿托架支撐,二樓部份則再處理成較小之山牆式門楣。 正面兩側為衛塔,形成正面構成兩端之收頭。衛塔之上為圓頂,其基座之上的第一層為平拱窗,除拱心石外,其他拱石與屋身之水平分割形成一體。第二層之處理與第一層截然不同,在外貌上所形成之三分之二,由五個方塊體且砌柱分成四個開口部,每一開口部上由橫楣及拱心石與上部之裝飾構成。 衛塔三樓亦為閣樓,上承屋頂,二樓之力塊體疊柱亦往上延伸至此,上承楣樑,柱頭彷若托次坎式但於柱心正中央有突出之小渦捲裝飾,甚為別緻。〈註一〉

 

 圖3  建築正面外觀

 

四、研究方法

1〉從台南州廳的沿革、建築設計師等文獻角度來了解其源起與歷史,並藉此剖析其建築設計背景、政治地位。

2〉以文獻回顧為根基,反觀當初再利用計畫內容,與現今現況的呈現比照,以此推論出本文欲研究的成果,並提出總結與建議。

 

 

五、台南州廳再利用探討

5-1再利用緣起

     1998年,台南市政府與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正式簽訂基地無償使用契約,將台南州廳的使用機能帶進一個嶄新的紀元。

     台南州廳修護再利用規範,主要配合舊建築增進新使用機能的建築物,達到在基地內圍塑一個新舊共融之空間。修護的工程是面臨一座缺乏例行性保養、維護工作及計畫性之空間使用方式的老舊建築物。再利用工程除必須盡量遵循國際修復倫理,且須考量新增的機能和使用方式,所延伸的改變及設備增加等問題,是國內古蹟修復再利用難得的案例。〈註二〉

5-2 現況

    台南市政府遷出後,目前改由國家文學館及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進駐。修護改建後為地上兩層、地下三層之建築,有國家台灣文學館與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兩單位在使用,開始發揮其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展覽、資訊交流等功能。

 

5-3再利用計畫與方向

    在這再利用計畫案中,首要為找回森山松之助的最初設計的造型,這是回復當初建築精神之最重要步驟。台南州廳因歷經多次風霜,早已與最初原貌並不相同,最大的特點就是其厚重的雙披式馬賽屋頂的於二戰時被炸毀,其他部分還包含正面兩側之衛塔,除屋頂外三樓部分並無開口,但在外觀上卻發現其處理成盲拱等等,都與最初原貌甚有差異,整修後之舊州廳不僅外觀連內部裝修都已非時日之貌,因此都有其復原之必要性。

 

 圖4  再利用修復前後衛塔比對

    全盤修復是否才代表找回原先建築之精神,並將此延續,尚有爭議,不過在台南州廳這個個案中,就並非使用全面修復之手法。而是透過詳細之研究與分析,選擇建築重要的精神語彙部分做適當的保留與增改建,達到再利用目的、新機能的需求與老建築保留三項重要的目標。其手法大致可區分為以下幾點:

(1) 以積極、活化策略為主軸

由於體認到之前台灣有越來越多,被以古蹟或歷史建築名義保留下來的舊建築,卻產生一個只有軀殼沒有靈魂的空間。有鑑於此,希望可以增加其生命力,尋求活化的保存方式,用積極的作為來再造空間。

(2) 新建與舊廳舍的新舊辯證

整個再利用計畫案並非完全回復和保留原貌,而是透過相當程度的增改建手法來完成。內庭的部分就可以熟知此手法的運用,透過一種新舊並存的操作,一方面保留舊有建築的精神語彙,以此圍塑空間外,另一方面也達到預期增加之機能目標。

(3) 主體精神馬賽屋頂重現

此建築最重要的精神象徵之一,就是其馬賽式屋頂,可惜該屋頂二次世界大戰時嚴重毀損,而三十八年那次的修繕也並為將其照原貌修復,因此也是本再利用案中,找回原建築設計精神的重點工程之一。

(4) 用現代工法與材料回復原貌

在本設計案中,突破舊有思維,利用現代的工法材料來興建日治時期外觀,例如屋頂部分,本工程改使用鋼桁架為內部結構,此手法不僅達到其既定的外貌修復目標,更增添其結構穩定性。

 

5-4 建築精神延續探討

    就修復後現況來看,台南州廳不僅達到再利用與新機能的目標,也抓出當初森山松之助的建築語彙與精神。不僅屋頂部分回復成馬賽樣式,這個企圖帶給人穩重、厚實、莊嚴和華麗的感動,更再新增加的建築上,達到新舊辯證,相互映襯的妥協精神,這在內廊的部分效果尤其顯著,除創造出新的空間外,也善用其原建築內廊所圍塑的空間特色,達到仿街道的效果,新舊空間在此融洽呼應,這樣的設計不僅僅是對原先的建築一種謙卑尊重的態度,讓其精神得以保留外,更也讓人們得以親近,受之感動。

 

 

 圖5  台南州廳內廊現況

 

 

六、結論與建議

    舊建築再利用已經是一股不可抵擋的洪流,但如何有效運用又可以兼顧原先建築價值、設計精神,儼然成為當下所有再利用設計師必須面對的課題。從台南州廳這個再利用案中,我們可以發現,抓出原建築精神重點之所在,是再利用前最不可忽略的作業。再修復上,並不需避免於透過新工法來完成任務,主要應放在能完成精神與美學延續之目標上,才是重點。適當性原則與長久考量也該是再利用時必須的注意的事項。而就將精神加以保留與回復的議題上,正也是企圖傳遞該建築之原建築師最初想帶給人們的感動與訊息,這是一種對於歷史的尊重,更是每個舊建築最大的差異與特色。與其抹滅或否定舊建築的精神和美學,不如善加運用這個資源,才不會落於本末倒置的疑慮,而陷於面對再利用案時不知所措的窘境。

 

 

參考文獻

1.   黃斌(2004)《國定古蹟原台南州廳修復與再利用工程工作報告》,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

2.   張玉璜、杜昭賢(1998)《舊台南州廳建築生命史筆記書》,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

3.       http://teacher.yuntech.edu.tw/yangyf/hh/hhd113.html初探舊建築再利用的可能性與類型》,李芸珮

4.      http://www.humanimage.org/Arch/architects_2-2.htm《台灣建築大觀園》

5.       

註釋與圖片來源

1.       1  資料來源,傅朝卿(1995)《台南市日據時期歷史性建築》,台南市政府

2.       2  資料來源,張瓏(2004)《國定古蹟原台南州廳修復與再利用工程工作報告,序》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

3.  1~2 翻攝自台灣文學館

   3~5 作者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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